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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任宇等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19-11-27 10:37  

                 关于拟对任宇等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吉林工商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规定: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现拟对任宇等6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因退学决定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学生,学校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退学学生数据

 

 

 

 

                    吉林工商学院教务处

                                                                                                       2019.11.27

 

 

 

附件:退学学生数据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名称

学院

处理依据

1

320416302023

任宇

资产评估与管理

财税学院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2

320516301028

刘伟琦

金融管理

金融学院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3

320516301049

于萌

金融管理

金融学院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4

320517303026

于洪满

金融管理

金融学院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5

320517303017

柳松

金融管理

金融学院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6

320519301041

王兰

金融管理

金融学院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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