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管理工作计划安排,定于第九周-十二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刘君义
副组长:董本云 李叔宁
成 员:十三个教学单位的院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二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董本云、李叔宁
成员:旅游学院、财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贸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等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教务科人员、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崔井军。
第二组:
组长:李长山、齐权
成员: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传媒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粮食学院、工学院等学院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务科人员、实验实训管理中心李景民。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
2.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成绩册、学生作业、辅导答疑
3.试卷检查
4.课程思政
5.转型发展
6. 课改课程
7.实习基本文件: 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和实习总结
8. 实习过程管理文件:模拟实习、实验的考勤记录,教师指导及检查记录,实验室管理记录
9.2019届毕业论文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院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上内容开展自查活动,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院进行重点检查。
四、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为:第九周、第十周(10.22-11.2)
2.学院重点检查时间为:第十一周(11.5-11.9)
3.各教学单位座谈会时间为:第九周---第十一周(教务处将会到各学院参加学生座谈会)(10.22-11.9)
4.教务处将于第十二周(11.12-11.16)进行全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五、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检查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于第十二周周三将盖章的纸质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学生座谈会记录纸质版及电子文档交教务科存档。
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