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19]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学生及家长(监护人)自愿原则填写。
二、数据信息已在学籍管理群内下发,各学院只需组织学生填写H、J、K、M字段。其它字段内容不允许删除或修改。
三、填写完毕后,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日前,发送电子文件至学籍考务科郭老师处。
四、请各学院在填写过程中,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教务处
2019.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