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企合作协议安排,专任教师需在寒假到合作企业进行相关实践锻炼培训。请各教学单位按照签署协议内容及时安排好培训人员、培训方向及培训时间(见附表),于1月9日之前上报至教务处教师科。培训结束后需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包括培训笔记、照片(打印到A4纸上)及总结,材料齐全后按照《吉林工商学院师资培训管理办法》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上报材料:附表-吉林工商学院2019年教师校企合作培训统计表(见群文件)
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邮箱:952565445@qq.com
电话:82306151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