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院发展和专业建设要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结合我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根据《吉林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结合本年度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XX学院(部)2018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2.各教学单位确定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计划后,青年教师须填写《吉林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人员申请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师培科进行审核。同时上交纸质版《XX学院(部)2018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名单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952565445@qq.com)。
3.以上材料各教学单位须在2018年3月7日(周三)前上报教务处师培科进行审核,确认后将结果反馈到各教学单位,最终确定培养名单。
4.以上材料附件均有更新,电子版已上传至考务群文件,请下载使用新版文件。
教师科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