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日程安排,就往届学生申请毕业资格(学位资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截止至2025年6月,未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的往届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毕业:符合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关于毕业资格的规定。
申请学位:符合《吉林工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之规定。
三、申请步骤:填写《申请毕业(学位)报名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后(参加本次重修考试的学生先报后审),按要求报送。
四、准备材料:
1、申请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成绩单、结业证书上粘贴的同版蓝底小二寸照片一张。(材料由所在学院保管,等待进一步通知)
2、申请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成绩单、结业证书(毕业证书)上粘贴的同版蓝底小二寸照片一张。(材料由所在学院保管,等待进一步通知)。
(2)填写《2025年往届生申请学位证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统计表》(见附件),此表中有填写说明,请务必按要求填写每个字段,否则影响本次学位授予。
五、申请学生如欠费,请提前补交。如各学生所在学院汇总数据到达教务处后,申请学生仍欠费,将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六、时间要求:
从即日起开始本项工作,各学院汇总学生数据,于2025年6月4日中午12时,将电子数据报送学籍考务科,由学籍考务科开展下一步工作。
七、领取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