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要求,尊重学生的兴趣与爱好,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本通知附件),现开展2022级本、专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
一、组织与管理
为保证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调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文
成 员:宋学红 王东 高楠 郭志峰 王宇
二、工作进程安排
1、3月30日 各学院公布本专业复试科目(一科,总分为100分)、形式及参考教材;公布复试方案。注:复试科目既用于第一批次:班级排名前10%(含10%)全校范围专业调整,也用于第二批次:班级排名10%--20%(含20%)本学院内专业调整。
2、3月31日 教务处公布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第一批次)。
3、3月31日 各学院公布2022级各专业平均分排名(通过教务系统形成数据)。
4、3月31日---4月4日 学生申请及资格审核(转型专业在仍有学额的情况下可以转入,但不能转出,其他条件参照办法执行)(第一批次)。(申请书和报名汇总表见附件)
5、适时公布复试方式及复试方案。如第一志愿某专业报名人数低于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则直接转入不需要复试;如超过其可接收学生人数,需参加复试科目的考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同学,如第二志愿某专业报名人数低于“第一志愿录取后该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则直接转入不需要复试;如超出,需参加复试科目的考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适时公示第一批次调整专业名单。
7、适时布置各学院在本学院主页公布本学院各专业第二批次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8、适时布置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学生第二批次申请及资格审核。
9、适时布置各学院组织第二批次复试、录取工作。(规则参照第一批次)
10、适时布置各学院公示第二批次录取结果。
11、适时布置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第二批次专业调整结果。(电子版和带有院长签字、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12、适时开展相应工作:上报院长办公会、形成红头文件、重新分班、进行学信网学籍调整和教务系统学籍调整。
三、工作要求
1、相关教学单位要成立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负责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时间节点落实专人完成各项工作。
2、相关处室及各教学单位要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透明。
3、专业调整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4、专业调整正式文件公布后,学生不可放弃专业调整资格。
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