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往届学生
申请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22年12月往届生重修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日程安排,就往届学生申请毕业证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工作安排:
1、申请资格:
申请毕业证书:应于2021年6月应届毕业而未毕业、应于2022年6月应届毕业而未毕业的学生,如已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可申请毕业证书。
2、申请步骤: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后,按要求报送。
3、准备材料:
申请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成绩单、结业证书上粘贴的同版蓝底小二寸照片一张。(材料由所在学院保管,等待进一步通知)
二、时间要求:
从即日起开始本项工作,各学院汇总学生数据,于2023年3月7日上午10时,将电子数据报送学籍考务科,由学籍考务科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领取时间及要求:
另行通知。
四、特殊强调:申请同学务必结清各项费用,凡欠费学生一经审核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