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和学籍注册工作方案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 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吉林工商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为提高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的准确性,严肃入学报到注册制度,确保招生公平公正、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法取得学籍,现将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炳辉
副组长: 杜希刚 刘君义
成 员: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档案馆、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教学学院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职能由教务处学籍考务科履行,联系电话82306135。
各教学学院应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小组
二、审查、复核内容
(一)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
要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核对,如实填写表2-1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表(由各教学学院负责审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入学资格复核
1.录取程序复查。
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招生就业处负责)
2.录取资格复查。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招生就业处负责)
3.身份信息复查。
学校在录取期间要及时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系统下载新生电子档案并妥善保管存档(招生就业处负责)。
要将新生本人与考生电子档案、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录取名册、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
要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考生笔迹认真核对。
要利用“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等人像识别技术进行严格比对,严防冒名顶替问题(各教学学院负责)。 “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等人像识别技术设备和技术培训(教务处负责)。
4.身心健康复查。学校要按照规定,对新生开展体检复查和心理健康测评,确认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后勤保障处-校医院负责体检、学生处负责心理健康测评)
5.专业测试复查。学校要对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查,确认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传媒艺术学院负责)
三、复查具体实施方法
(一)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
要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核对,填写表2-1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汇总表。(各教学学院负责)
(二)入学资格复核
1.各教学学院组织本学院学生本人手写填报附件1《新生入学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各教学学院负责)
2.全部新生必须参加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人脸比对,将现场采集照片、身份证照片和录取照片进行比对。(各教学学院负责)
3.高考电子档案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高考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毕业中学等。(各教学学院负责)
4.新生录取名册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等。(各教学学院负责比对、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新生录取名册)
5.高中档案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志愿表、毕业中学、家庭成员、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各教学学院负责比对)
6.高考体检表比对新生入校体检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以及身高、体重、视力等体检项目结论。(各教学学院负责比对、校医院负责提供新生入校体检表、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高考体检表)
7.认真查验高考电子档案、录取名册、高中档案及其密封状态,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核对学生高中档案袋中的所有信息,与《新生入学登记表》字迹是否一致。(各教学学院负责比对)
8.有关资料(特别是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严格保管,《新生入学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班级、学号为顺序)全部上交至档案馆存档。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做好综合研判,并由复查人、审核人在汇总表上签字。审查项目信息均比对一致的,判定为“合格”;审查项目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尤其是人像比对结果不一致的,判定为“不合格”。
四、审查、复核结果及处理
10月26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表2-1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表、表2-2新生入学信息复核汇总表,纸质版(A3规格)需学院成立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审查、复核具体负责部门撰写审查、复核总结报告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报至教务处学籍考务科苏秀娟处。
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生本人照片、表2-1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汇总表,表2-2新生入学信息复核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一个班一个文件夹含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子文件夹)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usuzhuang@qq.com 。
教务处汇总全部文件后上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吉林省教育厅。
复查中对于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生,学校调查取证后,由教务处书面报告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
,审议通过后,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取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复核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二级甲等医院复查后,确需在家休养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学生,办理学年电子注册手续。学籍注册完成后,督促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实名注册,及时查询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确保新生自查率100%。
教务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