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孟令帅、刘畅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各教学单位:
孟令帅,传媒艺术学院动画16404班学生;
刘畅,传媒艺术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17301班学生;
以上两名学生在校期间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所在学院与其本人及家长多次沟通,该生无心上学,自己选择退学。但两名学生始终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吉林工商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本人申请退学的应予以退学处理”。现拟对孟令帅、刘畅予以退学处理。
因退学决定书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学生,学校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退学学生数据
吉林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0.12.02
附件:本人申请退学应予退学学生数据
学院 |
专业名称 |
班号 |
姓名 |
传媒艺术学院 |
动画 |
动画16404 |
孟令帅 |
传媒艺术学院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新闻采编与制作17301 |
刘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