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及时总结经验,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定于第九周(2023年4月24日)---十二周(2023年5月19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徐 文
副组长:宋学红
成 员:十三个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处相关人员。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检查(教学秩序检查记录、总结等);
2.教学文件:
(1)教研活动记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2)听课记录本(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3)调串课单及串课情况说明;
3.一流专业2022年总结和2023年计划;
4.一流课程2022年总结和2023年计划;
5.现代产业学院2022年总结和2023年计划;
6.毕业论文期中检查总结;
7.省级实践教学数据信息录入情况总结;
8.校级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录入进度总结;
9.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实习总结;
10.2023年教师培训资料;
11.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资料;
12.2022-2023第一学期线上考试试卷纸质版归档文件;
13.2021-2022第一学期线下考试纸质版试卷。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第九周、第十周(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6日)
2.教务处集中检查:第十一周(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3.各学院需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
4.教务处将于第十二周(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四、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检查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于第十二周周三(2023年5月17日)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和学生座谈会材料本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交教务科存档。
吉林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