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管理工作计划安排,定于第八周-十一周(10.18--11.14)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刘君义
副组长:董本云
成 员:十三个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处人员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
2.课程思政档案建设
3.试卷检查:包括(试卷装订、试卷相关栏目及签字、试卷评阅、总成绩形成,成绩分析等),主要针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和重修试卷。
4.学院(部)年度计划总结学院(部)年度导师制计划、总结
(1)学院实施导师制相关材料:申请表、考核表、听课记录
(2)学院对青年教师指导记录(自定义)
5.各学院专任教师已参加培训的:培训申请表、邀请函、培训总结及相关材料,按年度存档。
6.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相关材料:
(1)申请书
(2)教师本人与学院、实习单位签署合同
(3)学院期中考核材料、实践锻炼期间考勤表
(4)学院对教师实践锻炼考核标准及最终考核材料
7.本科生导师制相关材料(2018年-2021年)
8.校企合作推进情况(计划、总结)
9.实践教学运行管理文件(标准及大纲、计划、总结、实习报告及实践教学安全动员材料)、实践环节课程思政建设情况
10.重点检查2021年 “3+1”人才培训模式下实践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
11.校外实习基地应用与建设资料
12.上学期的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报告相关资料
13.学期论文的安排及实施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院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上内容开展自查活动,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院进行重点检查。
四、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为:第八、九周
2.学院集中重点检查时间为:第十周
3.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第十一周
五、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检查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于教学周的第十周周三将盖章的纸质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学生座谈会记录纸质版及电子文档交教务科存档。
教务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