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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2019-10-22 13:34  

为保证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管理工作计划安排,定于第---十二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刘君义

副组长:董本云  李叔宁  

成  员:十三个教学单位的院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二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董本云、李叔宁

   成员:旅游学院、财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贸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等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教务科人员、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人员

第二组:

组长:李长山、齐

   成员: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传媒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粮食学院、工学院等学院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务科人员、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人员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

2.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成绩册、学生作业、辅导答疑

3.试卷检查

4.转型发展

5.实践教学运行管理文件(大纲、计划、总结、实习报告及实践教学安全动员材料)

6.实验室检查(实验室开放计划、有关管理制度、实际开放情况,所有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室卫生及日常管理)

7.2019届毕业论文归档材料(毕业论文档案材料,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总结、相关统计表等)

8.2019年上半年学期论文材料(学期论文、计划、总结)

9.2019年度学科竞赛计划及运行情况

10.外聘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材料归档情况(毕业证、职称证、工作证、外聘协议等,外聘教师含指导所有实践教学环节的校外企事业单位人员。本项工作为了解情况,应逐步完善外聘教师管理)

11.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完成情况统计(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三、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院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上内容开展自查活动,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院进行重点检查。

四、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为:第、第十周

2.学院重点检查时间为:第十一周

3.各教学单位座谈会时间为:第九周-第十一周

4.教务处将于第十二周进行全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检查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于教学周的十二周周三将盖章的纸质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学生座谈会记录纸质版及电子文档交教务科存档。

                         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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