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针对当前实践教学基地数据不准确,主要体现在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国家状态数据库上报数据存在差异的问题,现开展实践教学基地的专项核查与核销工作。本次核查范围涵盖:
1.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含企业、机构等合作单位)
2. 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建设)
3. 产业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依托产业学院建设的实践教学基地)
4. 需要核销的实践教学基地(已核销的不用填报)
请各学院全面梳理现有基地数据,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同时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动态管理,积极建立新的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请于3月27日前将上述实践基地统计表(支撑材料PDF格式文件)统一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jxsxk413@163.com。
实践教学科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