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工商院字〔2019〕204号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吉林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参照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稿)》岗位职责,撰写2023年专业带头人XXX工作总结(附件2),并提供与考核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电子版(pdf版本,且提供目录)
二、请于2023年11月29日下班前,将总结和奖励统计材料,电子版传送至邮箱719691655@qq.com,纸质版上交到行政楼318室。
联系人:石磊、刘美彤 电话:82306133
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稿)
附件2.2023年XX专业带头人工作总结模板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