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学校规定,从2017级开始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相应的综合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现将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项目认定标准参见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2017)》中的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表。
二、学生提交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及所载刊物的封面、目录复印件,参与科技活动学术讲座,有关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等),提交院系审核。
三、针对2017级全校本科生,已经完成初步认定工作,仍有部分学生没有完成,具体未达标名单请查看附件2。
四、综合素质拓展学分未按照标准要求达标的学生不能毕业,院系要在学生进校时告知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相关事宜,并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相关活动。
五、学校一般在每学期的第1周至第4周进行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具体认证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六、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学生认证材料、认证过程进行抽查、复核。
七、各教学单位在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有关思想政治与德育测评、文体艺术与身心健康、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请联系学生处,联系人:尹勃特,联系电话:82306171;有关学科技术与创新创业和技能培训和资格证书方面,请联系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联系人:赵浩宇,联系电话:82306350。
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2017)》
附件2. 吉林工商学院2017级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汇总表(2017级本科生未达标名单)
教务处
2020年9月17日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