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快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推动高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办学理念,强化以“内涵建设”为核心,以“双一流”“双特色”建设为引领,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遴选一批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项目),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全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合力,加快实现本科教育内涵发展与特色发展。
二、推荐范围
遴选工作面向全省各本科高校。申报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项目的高校,必须在人才培养模式或者体制机制改革上有点的突破,每校申报不超过2项;申报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校的高校,必须具有在全校范围内推广实施、效果明显的破解制约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提升的人才培养综合性改革创新工作。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项目和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不可以同时兼报。
三、推荐程序
(一)高校推荐。各高校认真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项目)认定工作主要参考标准》(见附件1),结合本校优势特色,充分总结、论证近年来学校人才培养改革的探索与成效,提出推荐示范项目或示范高校申请。
(二)省级遴选和经验推广。各高校完成推荐后,省教育厅将组建专家组,开展评审遴选工作,公布遴选结果。入选项目将在全省范围内做典型经验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推荐遴选工作作为深入推进高校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引领和有效契机,认真梳理总结近三年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相关工作,对照主要参考指标,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材料真实。各申报高校要认真组织填写《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凝练撰写申报材料,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可信,对材料虚报、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报送要求。将《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边,装订在一起)一式7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308室,报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