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学科高质量发展,夯实专业基础,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现组织各教学单位上报本教学单位校企合作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工作成果材料工作,上报内容如下:
一、 教学单位与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签订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相关协议,需及时向教务处备案。
二、已经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年度总结。
1、合作单位基本信息,联合开展合作育人情况;
2、本教学单位制定的校企合作配套政策落实情况;
3、合作育人工作过程中经费筹措及管理情况;
4、校企合作和实践育人工作成果;
5、合作过程存在问题及好经验、好做法;
6、本单位下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工作计划等。
三、填写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备案表(自2017年之后评选上省级、国家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具体见附件。
四、上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12月25日(星期三)前,将上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及电子稿(发至邮箱342340590@qq.com)。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张韵钧,电话:82306133。
教 务 处
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