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工商学院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核心,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6) 3号)精神,以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为突破口,深化高校转型改革,大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决定开展“院级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目标、原则
(一)目标
1、通过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与实施,增强课程对企业的适应性。并最大可能地提高课程资源和企业课程资源的利用率,共享资源,使其为学生的发展服务。
2、通过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与实施,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提高课程开发能力、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
(二)原则
1、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发课程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研究分析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线开发课程。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在教学方法上,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
3.以人为本、多元参与。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开发要充分体现人本思想,以教师和企业员工为主体,创造机会,鼓励教师、学生和企业员工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参与课程开发建设。
三、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申报范围、类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主要面向:全校2017年已经转型的18个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同时也鼓励其他25个逐步转型专业所开设的课程积极申报。
校企合作开发的课程可以是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及实践课。
(二)申报限额
每学院限报3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四、实施步骤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按“调研论证一申报审定一验收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一) 调研论证
课程负责人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广泛开展社会调查,认真听取企业用人单位的意见、要求,论证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工作程序是:明确学生未来就业的岗位群,对岗位群进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分析与分解;对每个具体岗位进行职责、任务分析,通过分析明确这些岗位群所对应的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知识要求和职业资格考核标准,确定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内容、项目。
(二) 申报审定
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由课程所在学院组织填报《吉林工商学院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建专家组对申报的校企合作开发课程进行审议、评定。审议评定结果公示后,批准立项建设并签订立项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
(三) 验收评估
批准立项建设的校企开发课程一般要经过两轮课程运行后方可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命名为“院级校企合作示范课程”,属于院级教学研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立项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建设对深化转型改革的重要推动作用,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树立课程意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尽快启动,力争早建设,早见效,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各学院要将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与课题研究结合起来,探索校企合作教改、科研创新机制,深化教学改革,提升科研能力,力争取得一批高质量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和高水平科研项目。学校将批准立项的“院级校企合作开发课程”视为院级教改重点研究课题。
(三)各学院要严把申报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确保课程开发真改真做,确保立项全过程的指导服务。
六、提交要求
各学院请于2018年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加盖学院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教学建设科(办公楼308),邮箱:604101528@qq.com联系人:吴冬 电话:82306133
附件:
1、吉林工商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群)推荐汇总表
2、 吉林工商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群)申报书
教务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