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关于吉林工商学院“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十四五”规划立项教材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吉林工商学院“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
2.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教材内容,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中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3.若出现结项项目的教材名称、参编人员等信息与当时立项申请不一致的情况,请负责人提供情况说明,经所在单位院长(主任)签字同意、加盖学院(部)公章并经教务处、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结项申请。
4.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项验收,填写附件2吉林工商学院“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情况汇总表及附件3吉林工商学院“十四五”规划立项教材结项报告书,并提供已出版教材一本。
5.在2025年10月31日前尚未正式出版教材,需要填写附件2吉林工商学院“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情况汇总表及附件4吉林工商学院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延期时间不超过2026年10月31日。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待正式出版教材后,方可申请结项。延期到期时仍未能完成书稿的,予以撤项处理。
6.学校组织专家对吉林工商学院“十四五”规划立项教材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并公布结项名单。
三、材料上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1月3日(周一)前将验收相关材料纸质版(包括已出版教材样书)上交至教务处教学与教材建设科行政楼318室。电子版材料pdf版(包括已出版教材电子版pdf)发送至邮箱342340590@qq.com。联系人:张韵钧,电话:82306133。
教务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