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迎接审核评估,根据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现向各教学单位开展“吉林工商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附件2)”征求意见。
2.“吉林工商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意见反馈给综合科王丹丹老师,“吉林工商学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意见反馈给教务科杜忠凯老师。
3.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4.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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