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课程考核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在线教学工作实际,现对2019-2020学年下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学计划规定本学期完成的课程必须于本学期完成考核工作。课程考核原则上做到“应考尽考”。各学院(部)应结合教学实际,探索以多种形式、多个阶段、多种类别、多种成绩构成来评定成绩的考核制度改革,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同质等效。
二、考核原则
1.完成在线课程教学目标,确保考核质量。通过考核达到课程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要求。
2.创新考试方式,推进多元化考核。调整课程考核方式,鼓励课程考核多元化改革。充分利用教学信息化手段,创新考试方式。强化过程和多元考核评价的质量要求,开展形式多样、频次合理的过程考核。
3.严格考核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考核过程控制,确保成绩评定效度。
三、考核方式
课程可采取多样化的符合课程特点的课程考核方式,应用考试或考查方式综合考核学生学业情况,鼓励探索开放性综合性的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应加大过程性考核力度,加强过程性考核结果应用。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同一考核方式。
(一)考试课考核形式
1.利用在线教学平台实施传统型考核。具备条件使用在线教学平台考试的课程,利用平台线上考试。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平台考试功能和已建试题库,采用随机组卷的方式生成考试试卷。任课教师应尽量采用目前授课使用的教学平台(选用平台须具备及时保存功能),如云班课、超星、雨课堂等开展在线考试。
2.利用在线方式实施非传统模式考核。可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卷、非标准答案试题、设计、作品、汇报、应用、小论文、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考试过程可通过腾讯会议等能支撑考核方式的软件。最终考核成绩应不少于三类考核项目(需填写本通知附件1)
(二)考查课考核形式
综合性考查。鼓励考查课(选修课)采用全过程性考核方式。过程考核包括设计报告、随堂(期中)测验、作业作品、互动研讨、汇报展示、课堂出勤、实践应用、研究论文、面试口试等。最终考核成绩应不少于三类考核项目。
(三)成绩构成比例
1、传统型考试
平时成绩(由平时考勤、测试、答题、提问等构成)占总成绩的50%或60%。
期末成绩(由期末考试构成)占总成绩的40%或50%。
2、非传统型考试
可通过完全过程性考核在确定总成绩,但构成总成绩的考核项目应不少于三类。
3、考查课
参照本通知考查课考核形式。
四、时间安排
1.非传统型考试时间:7月6日---7月12日
传统型考试时间:7月13日---7月19日
2.6月8日前:任课教师提出考试方案(填写本通知附件1、附件2),各教学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备案(此表暂时由课程所属单位留存)
6月9日上午10时: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将本部门考核方式改革科目汇总表(本通知附件2)发送至学籍考务科,由学籍考务科汇总、公布(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如调整会与课程所属单位沟通)
7月6日:考试开始
7月19日:考试结束
7月30日: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3.重修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试题审核按《吉林工商学院考务管理办法》规范程序进行。
2.鼓励使用非传统模式考核方式。(公共基础课应进行试点后, 方可采取非传统模式进行考核)
3.使用传统模式进行考核的科目应进一步完善更新试题库,确保题库有充足试题数量,并根据在线考试特点,科学确定试卷的题型和题量。
4.疫情期间,线上考试课程应制定线上考试备用方案,以应对疫情变化。
六、考核纪律
1.各学院(部)要加强对所属课程考核方式的审核,指导教师做好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2.严肃考核纪律,做好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诚信考试,保障考核的公平性。一旦发现抄袭、作弊现象,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旷考处理。学生因网络稳定性、硬件设备等客观条件不具备在线考试条件的,可在开考前按程序申请缓考;学生在线考试签到完毕,后因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无法继续进行考试的,可参加补考,不可认定为缺考、旷考、取消资格。
七、组织保障
1.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负责组织教师参加在线考试平台的培训。
2.各学院(部)成立在线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课程特点,组织开展考核方式改革研讨,制定切实可行线上考试管理细则,提前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进行平台测试、试题试做和网络监测等,确保考核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3.课程组或课程负责人确定考核方式与各环节考核的权重,审批后提前向学生公布。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明确在线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认真研究考核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按时报送。
2.任课教师应在考前核查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与实际选课的学生是否一致,避免考试学生名单出现疏漏,出现旷考问题。使用在线教学平台考试的,开考前应组织模拟测试,测试平台稳定性,让学生熟悉考试流程和要求。
3.任课教师做好过程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的评定与记载,保留原始电子版试题、过程材料以及平台考试记录,提交学院(部)存档备查。
4.线上考试课程,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时完成。考核时长可在不影响学生其他科目考试的情况下,根据学生网络状况、考试设备等客观因素适当调整,以保证考试效度。任课教师应提示考生在线上作答时及时保存数据资料以免考试无效。
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