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孙尧等1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吉林工商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规定: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现对孙尧等12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未办理复学手续的予以退学处理”,现对杨小辉予以退学处理。
因退学决定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学生,学校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退学学生数据
吉林工商学院教务处
2019.10.11
附件1:退学学生数据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学院 |
处理依据 |
1 |
421416404022 |
孙尧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2 |
320817302014 |
陈鲸 |
酒店管理 |
旅游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3 |
320817302014 |
张兴琪 |
酒店管理 |
旅游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4 |
420814405003 |
綦琦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旅游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5 |
320816302033 |
朱皓婷 |
酒店管理 |
旅游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6 |
320618304014 |
张越 |
会计 |
会计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7 |
320616301007 |
姜宁 |
会计 |
会计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8 |
321116302035 |
赵普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传媒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9 |
421116405029 |
李悦 |
动画 |
传媒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10 |
320517302031 |
薛鑫月 |
金融管理 |
金融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11 |
320515303050 |
国浩 |
金融管理(国际合作) |
金融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12 |
321216301014 |
周代杰 |
食品加工技术 |
粮食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13 |
420916406039 |
杨小辉 |
电子商务 |
经贸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未办理复学手续的予以退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