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祁等5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吉林工商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规定: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现对王祁等4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未办理复学手续的”,现对万晓慧予以退学处理。
因退学决定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诉无效学生,学校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退学学生数据
吉林工商学院教务处
2019.04.23
附件1: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学院 |
处理依据 |
1 |
320615305044 |
王祁 |
会计(国际合作) |
会计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2 |
320615305008 |
吕春阳 |
会计(国际合作) |
会计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3 |
320616304015 |
张仕龙 |
会计(国际合作) |
会计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4 |
320616304037 |
武万苓 |
会计(国际合作) |
会计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 |
5 |
320616303004 |
万晓慧 |
会计 |
会计学院 |
根据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未办理复学手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