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和专业建设要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夯实教学核心竞争力,助力学校可持续发展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我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际和计划安排,根据《吉林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附件1),现就2024年11月第二批青年教师导师制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教学单位参照《2024年11月第二批青年教师导师制配对名单》(附件2),组织本部门导师完成青年教师导师制结项工作,按照实际指导情况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册》(附件 3)。封皮填表日期为导师制实施的开始日期(2024年11月),材料内所有签字、审核意见、指导记录均需手写。
相关要求:
1. 依据制度要求,导师需跟踪听课并随堂辅导,原则上每月不少于 3 次、每学期不少于 9 次。
2. 请于11月29日下班前,将《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册》电子版发送至931620768@qq.com;纸质版材料按要求装订(需白色布纹纸彩印封皮、保留扉页,采用白色胶装),签字盖章后一式2份,以学院为单位送至办公楼 309 室(学院留存1份,用于评估备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留存1份,用于结项备案存档)。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306160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21日